每年開學報名的時候總是有家長“臨時抱佛腳”,不是這個資料不全,就是那個證還沒辦理。今日,長沙市教育局提醒廣大家長,如果2018年有到長沙入學的需求,家長一定要提前落實“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”和“居住證”,宜早不宜遲。
根據(jù)長沙市要求,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要在長沙城區(qū)就讀公辦小學、初中的,須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身份證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戶口簿、本市居住證和本市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證明(居住和參保至少一年)等相關材料。為了不影響孩子入學,家長一定要提前一年時間辦理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。
小貼士
如何辦理居住證
按照公安部相關規(guī)定:“居住半年以上,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”。就是公民個人或其單位主動向派出所申報或公安機關通過采集、共享等方式,獲取到申領人在長沙行政區(qū)域內(nèi)居住、從業(yè)、就學信息已滿半年的,即可以申領居住證。
申領居住證,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(qū)服務機構提交以下材料:本人居民身份證、本人相片(系統(tǒng)無法獲取相片的申領人需提供)、居住地住址、就業(yè)、就讀等證明材料。
辦理流程:
1.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,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(qū)服務機構提出申請,登記信息;或通過長沙市公民及車輛信息申報與服務平臺(www.cs110.net)自主申報。
2.社區(qū)民警審驗申領材料和居住登記信息。申請材料不全、居住登記未滿半年,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及申請時間。
3.符合條件的,派出所在審核通過后,派出所窗口制證。